关于2022年招聘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的通知
各院校、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评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质量,更好地满足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需求,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评人员的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科学严谨、客观公正、作风正派、技能精湛,在本地区、本行业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掌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理论、考核规范和考评的技术、方法;
(三)身体健康,男60周岁以下(196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55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
(五)在院校、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专业的在编人员。
二、申报方式
(一)符合申报条件人员,请参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明细表》(附件1),结合自身情况可申报1-3个项目;
(二)填写《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
(三)填写《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四)请将《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申请表》、《专项职业能力考评员信息汇总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工作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扫描件(PDF格式)及电子版表格形式一并报至联系人邮箱(syjd_ddb@qq.com)。
三、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
联 系 人:王晨
联系电话:22855247
四、其它
(一)凡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认证合格者,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书,由我中心聘任;
(二)考评员由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派遣,不服从派遣或不履行考评人员职责的,我中心将随时予以解聘。
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明细表》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