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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协理员

 
劳动保障协理员
 
职业概况
劳动保障协理员是指在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承办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及相关事务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两个等级: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理解、表达、应变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申报条件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力)。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一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二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相关职业一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均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6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不少于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