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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的通知
 
劳社鉴发[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我中心制定了《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使用办法
 
一、全国统一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信息系统
(一)在线考务管理系统
1、全国统一鉴定使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全国统一鉴定在线考务系统(以下简称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工作。
2、部鉴定中心通过工作网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实现全国统一鉴定的考务管理工作,并通过此系统下发统考职业鉴定公告、答案和平分标准等。
3、各省级鉴定中心通过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全国统一鉴定本地区的考务管理,及上报全部成绩数据和证书数据等。
(二)证书查询系统
部鉴定中心对省级鉴定中心上报的证书数据复核后,通过工作网证书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统一的证书查询服务。
(三)题库反馈修正系统
1、对全国统一鉴定试题如有疑问和建议,可通过国家题库反馈修正系统(www.nvq.net.cn或www.osta.org.cn)向部鉴定中心反馈。
2、部鉴定中心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有关命题专家进行核实,并修改和完善全国统一鉴定试题。
(四)考试现场全程监控系统
1、在全国统一鉴定期间,部鉴定中心设立考场远程监控的全国总监控室(含专家值班点),通过工作网远程监控平台对各省设置的远程监控考场进行监控。
2、省级鉴定中心负责省内考场的选择和设置工作,并在全国统一鉴定中普及使用考试现场远程监控对考场进行监控;省级鉴定中心可在省里建立省级监控室,对省内所设置的远程监控考场进行监控,并能实现省级监控室与部鉴定中心总监控室(值班专家)“面对面”地沟通和答疑。
(五)内部信息交流及通知发布管理
1、部鉴定中心、各省级鉴定中心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日常信息交流及文件、通知发布,利用内部通的“内部安全邮件”或“通知发布”进行。
2、全国统一鉴定技术支持单位经部鉴定中心批准,可通过工作网发布有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回复有关咨询邮件。
二、全国统一鉴定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办法
(一)软件的适用于升级
1、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依托工作网运行,部鉴定中心根据省级鉴定中心提供的机构信息,向各省级鉴定中心统一提供申报机构登录系统的帐号和密码,省级鉴定中心再统一授权至下属相关鉴定机构,各鉴定机构根据帐号和密码登录并使用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
2、省级鉴定中心需要对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调整的,须向部鉴定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部鉴定中心负责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可行性论证。通过论证的,部鉴定中心安排统括在线考务管理系统开发单位进行开发。
(二)软件使用方法
1、帐号建立和授权
由各省级鉴定中心向部中心统一上报鉴定机构信息(用户名称和机构代码)。由部鉴定中心统一提供申报机构登录的帐号和密码。
2、系统使用方法
(1)登录系统
登录工作网(www.nvq.net.cn或www.osta.org.cn)网站,进入部鉴定中心管理平台“全国统考管理”页面,录入上级机构下发的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第一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以防被盗用。
(2)安排统考鉴定计划
省级鉴定中心根据部鉴定中心下发的“鉴定计划”选择本次本省要组织进行的统括职业及级别,并向下属鉴定机构下发,由下属机构执行。
(3)考生报名信息录入
通过在线直接录入或使用单机版报名系统录入完成后,导入到统考在线考务管理系统。
(4)考场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