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沈阳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征集工作的通知
市本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在考核程序、技术方法和质量控制等主要工作环节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我市将对专项职业能力统考考点进行征集,现将具体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考核组织。沈阳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由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严格报名管理、考场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实施过程管理,建立定期定点的专项职业能力统考制度。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通过集中组织,对考评员进行统一调度、集中管理,更好的执行考前例会制度、轮换制度、回避制度、质量督导及定期考核和退出制度,加强考评员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考核资料安全管理。通过集中组织,统一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资料编制,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的工作标准。
二、考核报名和组织实施
(一)考核范围
纳入沈阳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且具备考核条件的项目(附件1)。
(二)考核时间
2025年沈阳市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安排表(附件2)。
(三)考核组织形式
1.集中统考形式:由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选取统考考点、派遣质量督导员与考评员、配发试题统一组织考生实施考核。
2.派站考核形式:针对郊区县(新民、法库、康平、辽中)培训机构考生以及达到一定考核规模(单个考核工种30名以上报考)的院校在校生,为提供交通便利及保证在校学生安全,中心秉持“上门服务”的原则,派遣质量督导员、考务管理员、考评员并配发统一试题使用培训机构或院校实训场地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包括现场操作、现场答辨、口述加现场演示。
三、考点征集与管理
(一)征集范围
经沈阳市人社部门遴选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评价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在沈阳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便利,在其业务范围内,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整改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运行制度,能够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提供稳定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障,具有完善的专项职业能力鉴定质量管控措施,具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
3.具有开展职业能力考核相关工作经验,我市现按老人陪护、母婴护理、家庭教育指导、艾灸保健、面包烘焙、计算机基础操作等28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种目录,实施机构应具备开展10个项目以上鉴定考核的能力,近三年内开展鉴定考核并在市本级备案获证数不少于1000人次。
4.具有能够满足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场地、设备条件。拥有至少10个考场,每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种不少于5个实际操作工位;答辩室、备考室、考务室和保密室等功能室齐全;考场采光、通风、取暖等基本条件需满足考试要求,安全设施齐备;场地、设施条件符合消防有关规定,无消防及安全隐患。
5.请满足条件的意向单位于2024年12月18日前填写《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申报表》(附件3)发送邮箱(taozi011018@163.com)。
(三)考点管理
1.按规定时间、地点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2.配合市鉴定中心完成相关考务工作。
3.协助市鉴定中心完成相关专项职业能力命题工作。
4.对组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中发现问题配合有关单位调查。
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种目录
2.2025年沈阳市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安排表
联系人:杨老师 闫老师
联系方式:82829466 22855720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种目录
序号 | 工种 | 序号 | 工种 | 序号 | 工种 | 序号 | 工种 |
1 | 母婴护理 | 8 | 小儿推拿 | 15 | 心理健康辅导 | 22 | 面部皮肤护理 |
2 | 产妇催乳 | 9 | 艾灸保健 | 16 | 产妇产后康复 | 23 | 面包烘焙 |
3 | 儿童感觉综合指导 | 10 | 家庭教育指导 | 17 | 刮痧保健 | 24 | 面部纹绣 |
4 | 沙盘游戏指导 | 11 | 计算机基础操作 | 18 | 婴幼儿护理 | 25 | 员工关系管理 |
5 | 早期教育指导 | 12 | 老人陪护 | 19 | 母婴膳食营养调理 | 26 | 家居收纳整理 |
6 | 团体训练指导 | 13 | 家庭护理 | 20 | 营养配餐 | 27 | 书法艺术指导 |
7 | 实用心理测量 | 14 | 康复护理 | 21 | 新娘化妆 | 28 | 手足部病患康复管理 |
附件2
2025年沈阳市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安排表
序号 | 报名截止日期 | 拟安排考试日期 |
1 | 1月1日 | 1月18日 |
2 | 3月5日 | 3月22日 |
3 | 4月2日 | 4月19日 |
4 | 5月7日 | 5月24日 |
5 | 6月4日 | 6月21日 |
6 | 7月2日 | 7月19日 |
7 | 8月6日 | 8月23日 |
8 | 9月3日 | 9月20日 |
9 | 10月8日 | 10月25日 |
10 | 11月5日 | 11月22日 |
11 | 11月26日 | 12月13日 |
备注:考试时间根据报考规模安排,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附件3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一、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及地点 | ||||||||
负责人联系方式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二、设施、设备情况 | ||||||||
考场情况 | 序号 | 考场容量(人) | 考场工位数(个) | 承担考核项目 | ||||
功能室情况 | ||||||||
考核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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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有管理人员情况 | ||||
人员数量(人) | ||||
人员信息 | 职务 | 姓名 | 联系方式 | 邮箱 |
考务负责人 | ||||
设备负责人 | ||||
场地负责人 |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本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中心规定和安排,执行考试回避制度,认真组织考试,严格考风考纪,履行考点职责和义务。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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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专家审核意见:
专家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