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鉴定公告

关于证书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市职业资格证书短缺问题已经得到初步解决。从即日起,职业技能鉴定结束15个工作日后可以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原出国提前打证的规定不再执行(出国换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2012年3月24日前已鉴定合格考生的证书全部打印完毕,未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手续的单位和个人,请按规定时间(每周一至周三上午9时至下午3时)速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