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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技师(高级技师)技能鉴定公告
按照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有关规定,2012年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日程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1、各报考单位均应在规定的鉴定日期进行理论统考,鉴定地点由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
2、各报考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好鉴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操作技能”及“综合评审”鉴定日期,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理论知识”统考结束后三周内实施,具体实施方案须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技师(高级技师)鉴定日期
月份 鉴定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 缴费截止日期
6 23日、24日 4月25日 5月15日
9 29日、30日 8月6日 8月15日
5、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汇编》执行。
6、鉴定缴费
(1)鉴定费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各申报单位请按规定日期进行申报及缴费,不在规定日期前申报及缴费的,不能参加当月考试。
(3)由于统一考试鉴定量比较大,考场安排比较繁琐,请各报考单位认真核对考生信息,准确上报数据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德财 22899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