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沈阳市统一鉴定计划公告
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沈阳市统一鉴定计划公告 | ||||||||||||||||||||||||||||||||||||||||||||||||
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程序,根据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现就我市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如下: 1、鉴定时间 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暂定每月一次,具体安排见附表。其中高、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建议参加4、6、10、12月份的统一鉴定。 2、鉴定等级 统一鉴定的级别为初、中、高级职业资格 3、收费标准 鉴定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劳动厅关于辽价发【1998】156号文执行。 4、考场设置 考场由市鉴定中心按照就近、方便、规范化原则统一安排。各组织鉴定单位须按照《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规程(试行)》的要求做好考场各项准备工作。 5、鉴定考务 鉴定实行统一考务管理,统一派监考人员、考评员、督导员。统一使用国家题库试题,并由市鉴定中心统一印制。理论鉴定统一采用涂卡方式答题,由市鉴定中心统一评定成绩,实操鉴定由考评员在现场逐一考核评分。 6、申报日期 鉴定申报在每期鉴定日期前15个工作日截止,其中 附: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沈阳市统一鉴定时间安排表。
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O一O年一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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