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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变更缴费账号及缴费方式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社局,各企业、院校和有关办学单位:
沈阳市财政局为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管理,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因新系统要求缴款方式只接受电汇和现金汇款两种方式,其他方式无法受理。
电汇方式账号如下:
全 称:沈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账 号:0301010140960000012-2209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现金汇款方式如下:
申报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到缴费窗口打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单位携带缴款书的前三联,到我市任何一家盛京银行都可以办理现金汇款业务。办理现金汇款业务的银行在缴款书第一联盖章,缴款单位将盖章后的缴款书(第一联)送到鉴定中心缴费窗口,换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用做报销凭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丢失不补,请妥善保管。
此规定从2013年4月1日开始执行。
联系人:王晨;联系电话:22899059
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