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全国(省)统考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2011年国家(省)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技鉴[2011]7号)要求,现就全国(省)统考的考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3.2寸白色或蓝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5. 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6.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7.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8.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张;
9. 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张(证明格式见附件);
10.考生信息确认表(考务平台软件打印)。
注:
1、2011年暂停物业管理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3个职业和网络编辑员(四、三级)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取消紧急救助员1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新增信用管理师(二、三级)1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
2、理财规划师职业由原来的纸笔作答改为智能化机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四级)考试由智能化机考改为纸笔作答;补考正常进行。
3、申报条件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网址为: ln.osta.org.cn,《2011年国家和省统考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由培训单位组织集体报名,携带上述材料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610房间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中午12时。纸质材料资格审查时间为4月10-4月15日。
联系人:王鸿业、赵德财 电话:22855603 22899153
(二)个人申报的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到国家(省)统考指定报名点报名,由报名点汇总后上报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610房间。
国家(省)统考指定报名点:
1、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
联系人: 吕涛 联系电话:22899158 13840085599
报名职种: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四级)
企业培训师(二、三级) 秘书(二级)
2、沈阳智虹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皇寺广场远东大厦701
联 系人:张冬梅 联系电话:4006550919 22722008
报名职种:人力资源管理师(一、二、三级)
理财规划师(二、三级)
物流师(二、三级)育婴师(三、四五级)
公共营养师(二、三、四级)
心理咨询师(二、三级)
企业培训师(二、三级)
电子商务师(三、四级)
3、沈阳新曙光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01号科学宫
会议中心5层
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23978200 13322461655
报名职种:理财规划师(二、三级)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级)
4、沈阳市百业职业培训学校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房联大厦517
联系人:季军 联系电话:22522277 15940000998
报名职种:人力资源管理师(二、三级)
育婴师(三级)
项目管理师(二、三级)
5、沈阳市联合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8号房联大厦703
联系人: 芦萌 联系电话:22531769 13478164222
报名职种:理财规划师(二、三级)
黄金投资分析师(二、三级)
企业培训师(二、三级)
秘书(二、三级)
公共营养师(二、三级)
营销师(二、三级)
(三)全国(省)统考数据上报
1、5月份全国(省)统考采用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上报,各单位需登陆在线考务平台,网址http://www.zyjnjd.com/后选择辽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进行考生信息录入。照片采集须在报名时现场拍照或使用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不得超过20KB);各报名机构应严格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录入考生信息,不得随意填写。
三、上报论文时间
《人力资源管理师论文题目分类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27日;
1.心里咨询师(二级)、职业指导师(二、一级)、企业培训师(二、一级)、营销师(二级)需上交电子档论文;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需上交纸质论文一份
上报时间为5月9日-5月13日
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他人代写。
2.如无特殊说明,论文字数原则上职业资格二级不少于3000字,职业资格一级不少于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须注明出处。
4.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
5.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6.论文内容应做到主题明确,逻辑清晰,结构严谨,叙述流畅,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2.标题即论文的名称,应当能够反映论文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精炼、醒目和新颖。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论文的末尾须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
6.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
(1)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页码的顺序标注。
(2)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
(3)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4)网页:按作者、篇名、网页、年份日期的顺序标注。
提交论文时,一律装入文件袋并贴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
1、论文严格按照全国(省)统考综合评审办法要求进行撰写,论文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完毕,论文选题范围(见附件)。
2、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一级)、职业指导师(二/一级)、营销师(二级)综合评审论文须以光盘(电子版word文档)提交论文(文件夹命名规则为:一级文件夹名称为:“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二级文件夹名称为:“各职业名称:三级文件夹名称为:“职业等级”;四级文件夹为考生论文文件夹,名称为:“考生准考证号+考生身份证号码”)内容严禁涉及考生姓名、报考机构,如发现则取消该考生综合评审成绩。论文的撰写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全国心理咨询师职业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和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劳社厅函[2004]424号)进行撰写。
3、心理咨询师(二级)、企业培训师(二/一级)、职业指导师(一级)营销师(二级)综合评审为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职业指导师 (二级)综合评审仅为论文评审;其他职业的综合评审安排在理论考试、专业能力(技能操作)考试当日进行。
四、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成功后,于考试前七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机构领取准考证,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从2011年5月起,参加省统考职业考生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请报名机构在成绩保留期内及时组织考生参加补考并缴纳补考费用,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单科补考资格。补考人员信息表(同报名数据一同上报)(见附件)
五、准考证由市中心统一打印,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成绩上网查询起始时间
7月11日考生登陆省中心网站,同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七、其他
(一)项目管理师、信用管理师、公共营养师、育婴师考试可使用普通计算器,理财规划师的专业能力考核使用金融财会专用计算器,推荐型号为惠普HP10bii、美国德州生产TIBAIIPLUS、卡西欧FC200;公共营养师考试不允许将《中国食物成份表》等工具带入考场。
(二)因电子商务师考试形式特殊,为提高考务组织效率,2011年5月起,省中心直接负责报名工作。电子商务师考试模块考试时间见附件,各电子商务师培训机构须在4月18日-22日期间根据申报要求向省中心考务部提交考生申报材料,并于4月26日-5月11日期间向省中心综合部缴纳鉴定费,如有欠款须一并缴纳(缴款明细须传真综合部)。考务联系人:叶放,联系电话:22966501;综合部联系人:吴鸣,联系电话:22955269。
附件 :1、2011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
2、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申请单
3、全国(省)统一鉴定补考人员登记表
4、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汇总表
5、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
6、XX市报名点、考点编排规则表
7、智能化考场信息表
8、论文选题范围
9、论文题目分类统计表
10、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
11、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
12、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
13、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机构复核申报表
14、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成绩个人复核申请表
15、电子商务师模块及鉴定考试时间表
16、新职业实验性统一鉴定项目申请表
17、论文封面和内容格式
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