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要通知

二OO九年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开班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劳社发[2003]106号)要求及《关于举办2009年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质认证培训班的通告》。我中心按照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决定开展考评人员资质审核和考评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已经获得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资格,且聘期已满人员。

2、已具有考评员资格,拟晋升高级考评员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

2、职业技能鉴定试题管理

3、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实务

4、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工作规范

5、职业技能鉴定形式与任务

三、培训方式

采取集中讲授、集中学习座谈、分散自学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此次培训共分三期

时 间:第二期20091129日 上午800

地 点: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大会议室

五、符合条件报考者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2)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1寸照片1张;

3)由推荐单位(自由职业者由社区盖章)的《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高级考评员)认证核准表》。(报名表请到沈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yosta.org.cn下载)一式三份;电子版上传到helene80@live.cn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地点:报考人员请到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14房间报名。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每人需交130元培训费(包含培训费、资料费等)。

七、有关要求

1、考评人员业务培训是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审查有关人员资格条件,并组织参加考评人员业务培训。

2、本次培训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政策的业务水平考试,考试合格者核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

3、报名截止日期:20091126

联系人:李菲 王莹

联系电话:22855247 22894210

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